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麦趣尔被罚超7300万元
麦趣尔22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天收到了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麦趣尔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被罚款逾73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6月27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平台送至的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麦趣尔2批次纯牛奶含有丙二醇,为不合格食品。2022年6月28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核查处置,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麦趣尔在生产部分纯牛奶产品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1520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2.2%、水0.5%”。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趣尔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而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约522.51万元,销售金额约为492.45万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麦趣尔退赔金额约456.44万元,剩余金额约36万元。
决定书显示,麦趣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决定对麦趣尔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约7315.1万元。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麦趣尔的法定代表人罚款71.86万元、主要负责人乳业工厂厂长处罚款20.38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常温生产车间主任处罚款32.88万元、直接责任人员配料员处罚款27.66万元。
针对此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麦趣尔方面表示,如按照上述决定书执行,公司面临的罚款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并于2022年7月3日停止纯牛奶生产,对照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对采购、生产、质量、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核查、认真整改,现全部整改完毕,相关停产已经结束,逐步恢复纯牛奶生产,检验合格后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