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力推进社区长者食堂建设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推动济南市长者助餐服务工作,解决广大老年人就餐难问题。
据济南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助餐服务是指利用经审核备案的各级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助餐站点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按照以老年人集中区域为重点、城乡兼顾、量力而行、方便可及的原则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提升助餐服务供给能力,通过集中就餐、集中配餐等方式,重点解决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就餐难问题,同时积极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意见》指出,助餐内容分标准型和自助型两种。在社区长者食堂等各类助餐服务站点,开发配置统一价格的套餐服务。每餐按照不少于“一荤两素、一主食一汤”标准配置餐品,价格参照略高于成本价确定。2020年度价格确定为每餐不超过10元。标准型配餐年度价格可随物价、人力成本等因素调整,由济南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布。社区长者食堂和餐饮企业可在标准型套餐外,开发其他饮食供老年人自助选择,超出标准型部分按优惠价格收费。
《意见》规定,助餐服务场所分为社区长者食堂、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站、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服务站。有厨房和就餐场所的,原则上按社区长者食堂设置,每个街道应至少建成1至2处社区长者食堂;因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厨房,只有就餐场所的,设立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站;具有中央厨房且连锁化经营管理的社会餐饮企业,可在其直营连锁店设立长者助餐窗口,增加适合老年人的菜品等,方便老年人就餐;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长者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在各区域范围内向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站提供配餐服务,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马永刚)
《中国食品报》(2020年6月23日02版)
(责编:王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