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安排部署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安排部署。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介绍,此次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检查与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学习贯彻情况;二是全面禁止和惩治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情况;三是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管理情况;四是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加强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追究情况;五是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和法律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配套法规规章、相关名录目录制定及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等。
会议强调,要紧扣决定和法律法规条文开展检查,全面了解山东贯彻实施决定和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发现需要改进和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决定和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倡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推动禁食野生动物的红线落到实处、深入人心,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斩断非法利益链,确保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的作用,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真实性。要切实加强跟踪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马永刚)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