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策奖励机制 推动国际合作交流
本报讯 (记者王京臣)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度推进,国内很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育、农业、商贸、旅游、食品与农产品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全面的合作交流。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陕西省林科院院长昝林森表示,奖励是对参与国际合作交流人员劳动和成果的肯定,也是推动和促进参与单位积极性的重要措施。目前在国家层面主要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从目前我国设置的奖项来看,昝林森表示,现有奖项存在缺乏对从事国际合作交流的组织、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组织和人员的贡献难以有效认定;对主动参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相关人员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等问题,不利于激励国内人员“走出去”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
昝林森表示,张骞是我国西汉著名的外交家,是古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开辟者,冠其名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特别贡献奖,既是对张骞在对外合作交流的历史纪念,也对我国参与国际合作的组织、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昝林森建议,设立国家“张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特别贡献奖”奖项,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序列。通过设立国家层面的奖项,对我国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组织、人员在国际合作交流中作出的贡献给予国家奖励。此外,针对不同组织及个人在“一带一路”倡议中作出的贡献不同,设立“张骞科学技术交流奖、友谊奖、教育文化传播奖、组织贡献奖”等。对我国组织、科技人员及其他人员在“一带一路”倡议活动中作出的贡献进行认定,在国家层面予以奖励。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