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国人大代表张艳:支持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

头像
2020-05-25 14:11 / ©中国食品报网
关注

本报讯(记者王磊)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艳建议通过解决“药食同源”发展瓶颈,支持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

据张艳介绍,梅花鹿是亚洲东部的特产种类,曾广布中国各地,现仅存在于吉林、辽宁东北部等有限的几个区域内。辽宁西丰县、吉林东丰县清代被辟为盛京围场,史称“皇家鹿苑”,首开贡鹿和人工圈养梅花鹿之先河,已有300多年历史。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地区集中在辽宁、吉林地区,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主要在吉林东丰县和辽宁西丰县。

其中,辽宁西丰县是全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世界鹿产品加工贸易中心,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梅花鹿养殖标准示范区、出口鹿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鹿产品加工贸易保税试点单位。年饲养量3.8万只,存栏2.2万只。有各类经销及加工户360家,年加工和经销鹿茸500余吨。国外鹿茸50%、国内鹿茸80%都在西丰加工经销,年出口创汇5000多万美元。2012年“西丰梅花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2018年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估“西丰梅花鹿”区域品牌价值85.68亿元。

目前,吉林已出台政策推进梅花鹿产业发展。2019年,吉林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家养梅花鹿从养殖到防疫,从精深加工到食品生产工艺研发,从标准化体系建设到市场建设等24个方面,为推进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其中,在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方面,提出“加快食品保健品开发,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食品、保健食品,加强产品设计和包装,推动梅花鹿健康食品进超市、上餐桌,创新开发鹿系列菜肴,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生产能力”;在开展鹿茸、鹿角、鹿胎、鹿骨等入食产品生产工艺研究方面,提出“开展鹿茸、鹿角、鹿胎、鹿骨等入食产品生产工艺研究。做好鹿茸、鹿角、鹿胎、鹿骨进入食品的基础性工作,争取国家支持,解决鹿产品药食同源问题”;在加快梅花鹿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制定梅花鹿食品系列技术标准”等。

据考古发现,中国有悠久的食鹿历史,人类食鹿历史已有170万年。近现代,鹿产品食用有了更大的发展,鹿茸、鹿胎、鹿骨、鹿角也广泛应用于食品中,如辽宁的鹿茸羹、吉林的鹿茸汤、河南的烧鹿茸、云南清蒸鹿胎;鹿角更是被民间切成薄片状,直接泡茶饮用,熬粥食用;鹿骨、鹿角也被普遍应用于民间浸泡药酒食用中,这些鹿的副产品都是长期作为普通食品而食用。

随着大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鹿产业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目前,鹿茸、鹿胎、鹿骨、鹿角作为药材已经广泛使用,但只能作为药品和保健品生产相应的深加工产品,不能做为一般食品,制约了鹿(养殖)产品的开发利用,影响了群众的普遍应用。“药食同源”问题已成为制约鹿业加工企业的最大障碍。

对此,张艳建议国家将鹿产品(人工养殖)纳入药食同源目录。从法律角度将野生梅花鹿与人工饲养梅花鹿区分开来,把人工饲养梅花鹿的鹿茸、鹿胎、鹿角、鹿骨等鹿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进行管理;或参照人参(人工种植)的方式,将鹿茸、鹿胎、鹿角、鹿骨等鹿产品(人工饲养)纳入新食品原料。

同时,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张艳建议及时调整药食同源目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年出台,时间较早,期间《药食同源物质目录》虽略有增补,但仍无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应及时启动《药食同源物质目录》增补程序,明确增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申报程序、规范基础申报材料要求,便于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增补或调整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申报工作。”张艳建议说。


作者:佚名

本站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昊图食品网之意见及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