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推动有机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报讯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扩大有机基地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意见》指出,发展有机农业是把农业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抓手,是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迫切需求的具体措施。
《意见》对今后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省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达到850万亩;到2025年,建设65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和50个有机农庄(场)。
《意见》也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的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县(市、区)农业部门为主体,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二是鼓励和扶持自然资源条件好的有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进行有机产品认证的主体发展有机农庄(场)。三是推广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意愿发展有机农产品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四是强化有机农业基地管理,对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的环境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探索开展投入品云管理试点,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诚信体系,强化自律。五是提高有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推动有机农业品牌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融合发展。六是切实做好市场营销,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实施精准营销。七是增加有机农产品供给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延长产品线,增加系列产品数量。
该《意见》的发布实施,是全国第一个专门指导支持有机农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对各地指导有机农业发展也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
(张华)